一、全宗名称:镇江县银行
二、机构沿革情况
镇江县银行建立于1947年8月,开业于同年10月7日,行址在镇江大西路256号。本行设董事二十三人,由董事会在董事中选出公股董事二人,商股董事二十一人,常务董事七人,监察人五人,经理一人,副理二人。内设机构有总务、业务、会计、出纳、公库五股,附设机构有宝埝办事处。1949年4月镇江解放,镇江县银行停止裁撤。为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支行接管。
镇江县银行以调剂地方金融,扶助经济建设发展合作事业为宗旨,依照县银行法及股份有限公司之规定,负责本银行之行政事务,收受存、放、汇款,代解各种款项,代理公债或农业债务,保管贵重物品或有价证券,与其他银行订立特约事项,代理公库,经营一股银行之信托业务等项工作。
三、档案内容简介
镇江县银行档案于1987年元月8日由中国人民银行镇江支行移交进馆,起迄年代是1942年—1949年,经过重新分类组卷,整理出文书档案24卷,并拟制了卷内文件目录、案卷目录、开放档案案卷目录三种检索工具。
1、本行筹建开业,设立宝埝办事处,订立规章制度与上级行往来函件。本行组织概况,员役薪给册和有关人事调整,任免的通知、令。
2、本行、江苏省政府、镇江各行,本省与各市、县银行及部分钱庄有关经济改革方案实施办法和金融管理、业务发展、行务方面的来往函件,本行历年传票帐簿及营业要件现状表。
3、江苏区直接税局镇江分局有关缴纳营业税、各项所得税,代售印票方面的函。
4、镇江县同业公会会议记录和业务联系往来函件。
5、镇江县部分机关、学校、团体及省、外埠函知本行有关事项的来往函。镇江水电公司购电机立质押贷款件。
6、汪伪镇江银行联欢会章程、会则。
7、本行通知簿、收文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