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档案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市档案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江苏省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及市委、市政府对“七五”普法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十三五”档案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 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新要求,深入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档,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树立档案法治意识,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档案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以及对档案工作重要性认识普遍提高;通过档案工作依法治理实践,档案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通过加强学法用法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市档案部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推动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档案法治宣传形式和普及教育载体不断丰富,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崇尚档案法治,遵守档案法律氛围进一步形成。
(三)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本地实际,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我市“十三五”经济发展总体要求及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扎实开展“七五”档案法治宣传教育,使档案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民生改善,服务于社会稳定。
2、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广大群众对档案工作的实际需要,把档案法治宣传教育与服务群众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供及时有效的档案法律服务,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3、重点突出,分类指导。根据不同领域和对象,采取丰富多样、喜闻乐见、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有针对性、指导性的档案法治普及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普及范围广泛,普法重点突出,努力在提高宣传实效上下功夫。
4、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档案宣传与档案法治实践相结合,注重通过普法教育引导法治实践,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普法教育,引导各行各业在工作实践中学习档案法律、运用档案法律,提升档案法治素养。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国家宪法和党内法规。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结合省、市档案事业“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奋斗目标,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教育引导涉及档案工作的党员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广大党员的档案法律意识。
(二)学习宣传行政法律法规。继续深入学习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等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强化行政监督,引导广大档案工作者认真学法、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三)继续深入学习和宣传档案法律法规。进一步学习《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江苏省档案管理条例》、《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相关行政法律法规,提高依法治档的自觉性,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健全和完善档案行政执法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档案法治文化建设和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档,深入开展档案工作执法实践,提高档案行政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水平。
(四)深入推进依法治档实践。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档实践相结合,通过法治档案建设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乡村活动以及公民意识中,树立依法形成档案、保护档案、利用档案的行为自觉,引导和培育符合法治社会和市场经济要求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规则意识,为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有效的档案信息支撑。
(五)大力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面对档案“七五”普法新形势、新任务,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加大档案法律法规的普及度。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联系实际,充分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好档案法治教育宣传主题活动。积极参加“普法日”、“档案日”、“科普宣传周”等活动,向群众积极宣传依法建档、依法用档理念,宣传群众利用档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例,营造全社会关心档案,热心档案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步骤
本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下半年。按照省、市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制定《镇江市档案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各辖市区要研究制定“七五”普法计划,并于12月30日前送市档案局报备,同时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下半年至2020年。各辖市区档案管理部门依据本规划确定任务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年度计划,做到每年工作部署及时、任务明确、措施有力、督导到位,效果显著,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上半年开展中期检查。
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市档案“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辖市“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组织验收,对验收情况进行通报。
四、具体措施
(一)落实学法制度。认真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健全档案部门领导班子、全体工作人员集体学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培训计划,每年专题学法不少于两次;进一步完善档案从业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法治观念;重点加强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每年学法不少于40学时;组织开展档案行政执法专题培训,把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更新作为考核内容之一,不断提高档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履职能力。
(二)推进“法律六进”活动。各档案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法律六进”活动,将档案法治宣传触角继续向机关、社区、乡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宣传对象拓展,通过“科普宣传周”、“12.4”法制广场、国际档案日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努力形成覆盖广泛、多方联动、富有活力的“法律六进”工作格局,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影响的档案法治宣传活动,扩大档案普法工作的影响力。
(三)明确普法责任。各级档案部门要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度,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普法分管领导和普法责任人,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年度重点普法目录清单和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切实履行学习宣传行政法规、党内法规、档案法规的职责,充分发挥正面倡导和反面警示作用,为各类法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四)深化普法宣传。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适应当今时代舆论环境、媒体格局、传播方式的深刻变化,积极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传播优势,采取全方位、多样式、内容丰富的档案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重大活动、新闻热点等契机,通过举办主题展览、出版专题文献、微电影等方式,主动挖掘档案资源,组织开展档案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和自媒体平台,通过官网专栏、微信等自媒体进一步延展档案普及教育空间,扩大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级档案部门要充分认识档案“七五”普法工作重要性,将档案普法工作纳入每年工作计划,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单位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和亲自参与,明确普法工作领导和办事机构,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推动普法教育工作深入发展。
(二)完善组织网络。各级档案部门要建立“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本部门普法宣传工作指导网络及法治宣传联络员队伍,配备人员,明确分工,主动接受市法制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做到普法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阶段有部署,落实有措施,保证普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多方联动,强化协同。各级档案部门要加强协调,利用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协同推进档案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一是上下联动,发挥本系统档案部门各自资源优势,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二是横向联动,通过司法、法制等单位的普法宣传、培训并借助媒体优势,将档案普法宣传融入社会普法、全民普法大格局,不断拓展档案普法宣传教育覆盖面,推动实现普法宣传教育的新突破。
(四)加强队伍建设。各级档案部门要落实专门人员从事档案法治宣传工作,定期组织档案执法、普法网络成员进行学习、交流、培训,进一步提高网络成员的依法行政、依法治档的能力和水平。
(五)落实经费保障。进一步落实普法工作经费保障,根据工作任务安排相应专项经费,做到普法工作人、财、物保障到位,保证档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