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2日,一位腿脚有些残疾的市民陈某前来查档,因见他一脸愁容,我馆工作人员便详细询问来龙去脉。据陈某所述,从1996年至2010年,他在镇江市汽车工业公司做保洁员已有15年之久,但是一直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即将退休了,公司却不承认陈某与公司有劳动关系,并以双方没有劳动合同为由拒绝为其办理退休手续。他将面临着没有养老保险待遇的境地,这让身有残疾的他十分苦恼。公司的举动让众多原来在汽车工业公司工作的职工感到忿忿不平,对于陈某的境遇十分同情,便替陈某聘请律师状告该公司,希望公司能对陈某负责,帮其办理养老保险。因而陈某前来镇江市档案馆查询可证明其曾在汽车工业公司工作过的档案资料,以获得有力证据。
由于陈某未曾与公司签订合同且未经劳动局开介绍信调动工作,这给我们的查找带来了不少麻烦。最后经陈某回忆,以前每次发工资的凭证都是公司用于报销的会计凭证,我们便将该公司1996年的会计凭证档案调出翻阅查找,果然发现了每个月均有发给陈某工资的记录,这让大家都十分高兴,进而调出了从1996年至2010年所有的会计凭证档案,发现每年都有发工资给陈某的会计凭证。当我们将这些会计凭证档案复印件交到陈某手上的时候,他激动万分,连连道谢,我们也感到十分欣慰。档案为市民维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凭证,使其养老保险有了着落,这正是我们工作的宗旨,也是档案馆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具体体现。
茆叶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