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档案学会分会,市城建档案馆,各团体会员单位:
现将镇江市档案学会第五届理事会成员组成原则和产生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理事候选人的条件和分配名额,认真做好市档案学会第五届理事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理事候选人推荐表请于2016年7月15日前报市档案学会。
附件:1、镇江市档案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组成原则和产生办法
2、镇江市档案学会第五届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1:
镇江市档案学会第五届理事会
组成原则和产生办法
一、组成原则
1、理事名额:拟定为40人。
2、理事候选人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
(2)在镇江档案界担负一定的领导工作或在学术上有一定的造诣。
(3)热心学会工作,密切联系群众,乐于为会员和档案工作者服务。
(4)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留任的以及新进理事人选,年龄不得超过60岁。
3、理事会组成的基本要求:
(1)镇江市档案学会是社科界学术性群众团体,第五届理事会的组成,要充分体现广泛性、群众性、学术性。
(2)各辖市、区档案学(协)会都应有代表参加理事会。
(3)理事会中,要有在镇江档案界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专家和科技人员。
4、理事候选人名额分配:
(1)各辖市、区档案学(协)会:10名,其中丹阳、扬中档案学会2名,句容、丹徒、京口、润州、新区、市城建档案馆因尚未成立档案学会,分配1名。
(2)本会各团体会员名单:18名,其中市政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旅委、市审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水利局、市人民检察院、江苏科技大学、江苏恒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江苏捷诚车载电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谏壁发电厂、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各1名。
(3)本局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学会工作人员:12名。
二、产生办法
1、理事会组成原则和候选人分配方案由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研究审定。
2、将审定的理事会组成原则和候选人分配方案书面通知各辖市、区档案学(协)会、本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和有关单位,按照上述要求和组织程序确定理事候选人。
3、第四届常务理事会也可在一定的范围内提名第五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
附件2:
镇江市档案学会第五届理事会
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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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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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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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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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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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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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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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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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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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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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加入市档案
学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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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学会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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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档案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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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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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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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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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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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学术论著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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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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