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会建设,表彰在学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团体会员单位和学会工作者,拟在全市评选先进团体会员单位和优秀学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团体会员单位条件
1、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在学会中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自觉遵守国务院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重视学会工作,组织健全,管理规范。
3、遵守《镇江市档案学会章程》,履行团体会员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市档案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市档案学会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4、开拓创新意识较强,学会工作充满活力,在学术领域不断取得新的理论成果。
二、优秀学会工作者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严格遵守有关社团管理规定。
3、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具有奉献精神,在学术活动中工作出色,成绩显著。
4、作风严谨,勤奋廉洁,团结同志,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三、评选办法
1、先进团体会员单位由各单位自荐,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档案学会(市直单位直接申报)。
2、优秀学会工作者,由各学(协)会、市城乡建设档案馆和各团体会员单位推荐,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市档案学会。
3、先进团体会员单位和优秀学会工作者需填报《推荐表》,由市档案学会审核批准。
4、先进团体会员单位和优秀学会工作者在市档案学会换届时,由市档案局、市档案学会进行表彰。
5、先进团体会员单位、优秀学会工作者推荐表,请于2016年7月15日前报市档案学会。
联系人:李一 联系方式:0511-80820284
附件:1、先进团体会员单位推荐表
2、优秀学会工作者推荐表
附件1:
先进团体会员单位推荐表
申报单位 |
|
通信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主要成绩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市档案学会评选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优秀学会工作者推荐表
姓 名 |
|
学会职务 |
|
推荐单位 |
|
通信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电话 |
|
主要事迹 |
单位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档案学会评选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